案件详情
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通过司法确认调解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宫某委托张某购买价值一万元的物品,张某将物品交付宫某后,宫某未按时支付购物款,双方一直协商未果,故张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为妥善化解纠纷,开发区人民法庭将该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分析梳理,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从双方关系、合同履行时间以及履行能力等标准进行详细讲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示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还款时间及方式达成共识,申请司法确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社会效果
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按照构建龙江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在诉源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把调解挺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线,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工作方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平安建设贡献扎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