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化解的一起纠纷案件中,原告滕某某系铲车司机,驾驶铲车在被告家门前的道路上施工时石头压到了被告家栽种的树苗。二人由争论发生争吵,被告情绪激动与原告发生厮打,原告因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因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到青山人民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法官调解
青山人民法庭了解案情后,经过办案法官的调解,被告表示,发生冲突是一时冲动,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原告要求的数额过高,希望法庭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将双方一同约至法庭,分别与双方沟通调解意见,在办案法官的持续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各项损失的赔偿,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调解成功后,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
社会效果
今后工作中,青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按照龙江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要求,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程序解决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