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落实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探索诉前鉴定工作,不断完善“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解纷模式,帮助当事人在诉前预判诉讼风险,对纠纷有更清晰的认识,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利于当事人尽早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
运用该种模式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中,王某驾驶的车辆碰撞行人张某,造成张某因伤住院,因王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张某的一部分赔偿费用有异议,认为该部分赔偿费并不是交通事故所致,因此保险公司未予理赔,张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真审查证据材料,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证据交换,结合案件实际,充分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案件证据采信的法律依据,使当事人了解到诉前鉴定有利于双方降低诉讼风险、减少诉讼损失。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承办法官根据鉴定意见调解结案。这是勃利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推行诉前委托鉴定,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的缩影。
勃利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深入探索诉前鉴定工作,首推涉交通事故案件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以鉴促调,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实行“一案两分”,对于调解不成功、转入诉讼的案件,由诉前鉴定指导法官直接审理该案,为案件精准高效审理打下基础。截至目前,中心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相比诉中案件减少20余天,调解成功案件3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80.85%,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9天。
今后工作中,勃利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部署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将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切实加强诉源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