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讲诚信,做生意更是诚信为贵!近日,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某美术社与孙某达成承揽合同,由美术社对孙某指定的生产车间定做产品线车间隔断,并约定报酬。活干完后,孙某却以各种原因推脱拒不按约定支付报酬,这可急坏了美术社老板,该美术社遂将孙某诉至法院。
开发区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被告孙某因受市场行情的影响,部分工程款未能及时结算,目前经济困难无力偿还。承办法官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和顾虑,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从法理及情理的角度,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劝解分析。最终,某美术社同意孙某分期支付该笔款项,孙某也列出详细还款计划,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一起“准官司”得以在诉前圆满化解。该案办理过程仅用时一天,办案效果和质量获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今后,新兴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纠纷的重要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