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按照“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工作要求,新兴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工作职能,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不论大案小案,简案难案,从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入手。
新兴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告魏某某、杨某某夫妻二人共同在原告七台河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支行办理了个人抵押贷款二百万元,二被告用其名下坐落于双鸭山市某县的高层楼房作抵押,借款合同逾期后,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请求法院运用速裁程序快速化解纠纷。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年事已高,行走不便,办案法官便驱车前往被告住所地家中实地调解。经了解,被告夫妻二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还款,希望原告能够处理抵押物以降低经济损失,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后,运用多年的调解经验,从法理、情理、社会效果多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引导,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困扰了双方多年的借款纠纷终被化解。
今后工作中,新兴区人民法院将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为七台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