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八思八问”为切入点,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办理好涉及民生的每起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度。
原告刑某在勃利县商贸城院内租有一处库房用于储存烟叶,销往山东省东营市的一家烟叶店,被告某公司在原告租的库房上架设一捆网络电线在被风刮后与房盖产生摩擦,造成房盖破损,雨水从漏洞滴到了烟叶包上,造成烟叶发运到山东后发霉,客户将15包烟叶退回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2.5万元,原告找到被告公司负责人说明了情况,被告方查验了雨水淹过发霉的烟叶后,只愿承担部分责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
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为更好的解决问题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就受损范围、受损数额、漏水位置及担责主体等焦点问题双方争执不下,看到当事人剑拔弩张的态度,办案法官及时调整方式方法,在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后,耐心向当事人讲解证据采信规则及理由,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争议,在办案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当场赔偿原告钱款。
勃利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民生案件中深入了解案情,掌握群众诉求,结合案件焦点将调解思路贯穿始终,切实化解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今后工作中,勃利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做到“案结事了”,便民利民,为辖区百姓提供真诚、贴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