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
七台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
“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坚持人民至上
把司法温度
注入到每一起案件中
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利用多种方式积极执行,及时转换办案思路,通过执行第三人债权的方式,引导第三人积极履行债务,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全面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
被告杜某雇佣陈某、隋某、田某等人为其工作,在支付了一部分劳务费后,便以种种原因为借口拒绝给付剩余钱款,陈某等人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杜某依然未给付剩余劳务费。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期限内履行义务,杜某仍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系统查询及实地调查,均未发现杜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院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杜某,杜某表示自己也没有履行能力,虽然自己是从事钢结构工作,但是需上级单位结算后才有钱,目前工程款并未结算。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还款后杜某仅还款三千元就又没有了还款音信,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转换执行思路,考虑到被执行人名下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从报告财产令上提供的第三人上级欠款单位处债权着手,通过对第三人债权进行核实,向其下发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第三人某某体育馆将余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至此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执行完毕。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执行工作犹如一颗坚实的基石,承载着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下一步,新兴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为建设法治新兴、平安新兴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