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两级法院
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深化落实“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部署
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新兴区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针对辖区内企业较多、受案中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纠纷比例较大的特点,推出“努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为煤城经济提供红旗力量”的特色法庭名片。在法庭调解的一起案件中,原、被告系长期合作关系,双方签订了订购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相关设备,但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500余万元至今未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帮助。
因案涉合同标的较大,且被告企业职工较多,如纠纷未能妥善化解,极有可能使企业及职工陷入困境。红旗人民法庭在立案后一方面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公司,原告因担心被告转移财产,所以计划在开庭前保全被告公司账户。法庭干警在得知原告诉求后,询问原告是否能接受法庭调解,原告表示可以接受调解,如果调解前被告能支付部分货款,可以放弃保全。
另一方面法庭干警联系到被告公司法务,阐述了原告诉求,并希望通过调解方式为双方化解纠纷。被告公司表示该合同涉及1000多万元货款,从合同签订后分批支付了部分货款,但由于企业经营问题,导致公司未能收到预期收益,影响了合同货款的履行,被告公司同意调解并希望能够分期支付。
经过法庭干警协调,原、被告均委派律师到庭参加调解,被告为表诚意,在调解前支付了50万元货款。原告表示双方是长期的合作伙伴,由于企业资金困难不得已才选择起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