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执行与破产程序高效衔接路径,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 “执行 + 预重整” 融通机制,通过整合司法资源、畅通部门协作,为困境企业提供 “一站式” 救治方案。该机制自实施以来,已成功推动多起涉企案件高效化解,实现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企业再生的双赢目标。
一、创新机制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
七台河中院打破传统部门壁垒,组建由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联合组成的 “执行 + 预重整” 工作团队。团队以 “1 名破产审判员额法官 + 1 名执行员额法官 + 1 名执行案件承办人 + 若干名助理” 的 “1+1+1+X” 模式为核心架构,实现执行程序与预重整程序的无缝对接。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团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案件研判标准,有效降低部门间协调成本,确保执行与预重整工作协同推进。
二、畅通流程渠道,打造全链条救治体系
明确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由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介入,对企业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核查,制定个性化重整方案。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可协调解除部分财产保全措施,允许企业继续经营以维持资产价值。
三、突出价值引领,探索司法服务新范式
“执行 + 预重整” 机制不仅是司法程序的创新,更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七台河中院通过该机制,将执行阶段的财产处置与预重整阶段的企业救治有机结合,既避免了 “一破了之” 的资源浪费,又为困境企业保留了重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