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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优化表决机制 助力小微企业破产案件高效审结

发布时间:2025-06-25 14:13:22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台河中院”)结合上海、重庆等地先进经验,立足本地实际,正式出台《关于优化表决机制鼓励债权人及时行权的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聚焦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痛点,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打造“高效、透明、公平”的破产审判新模式,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注入司法动能。

    小微企业破产案件普遍存在“债权分散、程序拖延、成本高昂”等难题。传统表决机制中,债权人因信息不对称或消极观望导致表决效率低下,部分案件因表决僵局陷入“久破不结”困境,既损害债权人利益,又阻碍市场资源释放。

    《指引》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规则重构和技术赋能,推动债权人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行权’,实现破产程序提速与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平衡。”

    《指引》围绕“效率提升、权益保障、风险可控”三大维度,推出系列创新举措.首创“默示同意+异议救济”机制,经法院审核的债权人,若在表决期内未明确反对,则视为同意表决事项,大幅缩短程序周期;同步设置10日异议期,债权人可举证通知瑕疵或正当理由申请撤销默示效力,兼顾公平与效率。推行“线上+批量”表决模式,支持短信、邮件等多渠道表决;对同类债权或标准化事项合并表决,减少重复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6个月内。强化信息披露与精准送达,采用“公告+邮寄+短信+官网”四维通知体系,要求通知内容以通俗语言标注关键条款,降低信息理解门槛。

    下一步,七台河中院将结合试点反馈动态完善规则,推动破产审判与诉源治理、信用修复等机制深度融合,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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