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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出纠纷 法官释法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5-07-25 15:16:40



    七台河两级法院

    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深化落实“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部署

    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王先生在单位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下班途中,他因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多发肋骨骨折。本以为能顺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不够伤残标准,只报医疗费”,医疗费也要按比例赔付,伤残金和住院津贴也不予理赔。无奈之下,王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合同有效,王先生受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办案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以及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同时引用了相关同类案例进行比对释法,让双方当事人对该纠纷有了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比例支付王先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均表示认可,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新兴区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工作,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持续深耕矛盾纠纷化解与司法服务优化,以专业的审判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法官提醒

    购买保险过程中,需正确认识保险功能、了解保险类型、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警惕保险销售误导,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投保人签合同时,一定要逐字逐句看清楚,遇到不懂的及时问;保险公司也要尽到全面解答疑问,必须把免责条款清楚的告知消费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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