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苗传雯
新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生活里,很多人找熟人干活、做小工程,碍于情面或是图方便,只做口头约定,不签书面合同,也不写结算单据。可一旦事后扯皮、拖欠款项,没白纸黑字的凭证,维权就成了难题。最近,我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典型的承揽欠款纠纷,最终依靠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日常电子记录,帮当事人追回了全部欠款。
案件缘起
熟人办事口头约定,欠钱一拖再拖
本案中,李某委托崔某为其安装电脑、布设监控设备,工程所需的人工和全部材料都由崔某负责。因为双方之前有过合作,这次合作全程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崔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找李某对账催款,明确告知对方总欠款是14000元。面对催款,李某从来没有说过金额不对,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不还钱。万般无奈之下,崔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工钱和材料钱。
庭审反转
欠钱拖延不认账,当庭改口少还钱
让人没想到的是,到了法庭上,李某的说法彻底变了。他一改之前默认欠款的态度,当庭否认了14000元的欠款金额,辩称实际只欠5300元,还声称已经付了2000元,只愿意再还3300元。同时,李某以没有欠条、没有纸质单据为由,拒不承认原本的欠款金额,要求崔某拿出书面凭证。
审理查明
电子记录真实有效,还原案件事实
庭审中我们仔细梳理了全部案情,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承揽合同,但崔某实实在在完成了全部安装、监控布设工作,李某也接受了工作成果,双方已经形成了真实有效的合作关系,产生的欠款理应依法结清。
没有纸质欠条,是不是欠款就没法认定?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本案审理的关键,就是崔某完整保存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这些记录内容完整、没有删减篡改,清晰记录了整个合作、对账、催款的全过程,能够真实反映双方的沟通情况,是合法有效的证据。
裁判结果
口头抗辩无依据,依法全额还款
打官司讲究证据,谁提出主张,谁就要拿出对应的证据证明。崔某拿出的聊天记录、录音,已经清晰证明了欠款事实和具体金额,完成了举证义务。而李某想要推翻既定事实、减少还款金额,就必须拿出相应证据支撑自己的说法。
由于李某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自己的抗辩理由,其当庭改口、随意否认欠款的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依法不予采信。最终,我们依法判决,由李某全额支付崔某欠款14000元,双方的矛盾圆满解决。
办案感悟与法官提示
这里有一个让大家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认为只有欠条、纸质合同才算证据,微信聊天、通话录音不算正规证据。其实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这些日常电子记录,都是受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无论是找人干活、日常合作交易,能签书面协议、留纸质单据要尽量留存,提前规避纠纷。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定要养成留存记录的习惯,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对账信息都不要随意删除。遇到他人拖欠款项,大家要及时整理留存的各类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