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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桃山区人民法院:巧用预惩戒措施 刚柔并济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6-08-05 15:20:30




    为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健全完善多元解纷与高效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桃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法理兼顾、惩戒与教育并重,灵活运用预惩戒警示措施,引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以柔性执行方式高效化解执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 案件执行遇阻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张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桃山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判决确定的义务按期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需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多次传唤其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张某屡次以工作繁忙、身处外地为由推诿拖延,拒不配合执行。此前,张某曾书面承诺限期到法院一次性结清案款,但承诺期限届满后,其不仅未如期履约,还刻意失联、拒接法院联络,消极规避执行。

    张某消极规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法院正常执行工作秩序,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巧用预惩措施 筑牢司法威慑防线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捍卫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研判部署,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原则,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预惩戒震慑措施,依法向其送达预拘留、罚款通知书。

    执行干警在通知书中对张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责令其限期主动联系法院、足额清偿全部案款。同时严肃警示,若其仍拒不改正、逾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司法红线倒逼被执行人正视自身法律责任。

    举措成效凸显 案件圆满执结

    预惩戒通知书的送达,有效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强大的司法威慑力让张某深刻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其主动转变态度,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干警,积极筹措全部案款并主动交付至法院,配合法院完成全部执结手续。

    至此,该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顺利办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涉案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刚柔并济执行 彰显司法温度力度

    本案是桃山区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创新多元解纷执行模式的生动实践。针对被执行人消极规避、拒不配合执行的情形,法院巧用预拘留、预罚款柔性惩戒措施,既清晰传递出司法从严治赖的坚定态度,明确法律底线,又为被执行人留存主动纠错、自动履行的空间,实现了“惩戒有力度、执法有温度”。

    该举措高效兑现了群众胜诉权益,有力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司法公信力,为常态化化解执行难题、规制规避执行行为积累了优质实践经验,彰显了桃山区人民法院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护航司法公正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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