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 近日,中共七台河市委下发关于表彰七台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和巾帼文明岗的决定,七台河中院执行局干警张越然被评为“七台河市三八红旗手”。
张越然,女,现任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自从事执行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法治信仰,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执行工作一线。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与坚韧,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执行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社会的广泛赞誉。
她不仅是母亲、妻子、女儿,更是新时代的法院女干警,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篇章。希望全市法院女干警以受表彰的先进代表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勇于担当作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七台河新实践展现新作为,再建新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