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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误听引纷争 动手伤人应担责

发布时间:2014-12-22 13:31:15


    2013年5月28日14时许,宋某酒后回家,路过张某店铺时,张某饲养的小狗叫,宋某边走边骂,张某酒后听到骂声,误认为是骂了他,双方发生口角,厮打过程中导致张某受伤住院治疗治疗121天,确诊为颅脑闭合伤,头皮挫伤(顶),胸部软组织挫伤。支付医疗费4 597.83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宋某一次性给付被上诉人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7 000.00元,双方就本案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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