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授予韩雪同志“龙江最美人物(法官)”光荣称号。
韩雪同志现任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她连续16年在事民事审判一线,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894件,其中88.86%调解结案,无超审限、无错案、无申诉信访、无违法违纪。她坚持工作更耐心点、态度更诚恳点、讲理更清楚点、析理更透彻点的“四更”工作原则,把百姓的事当自家事,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8.73%,判决案件上诉率不到1%。百姓称其为“不管案子结果咋样,人品让人信得过”。她热心帮助困难群众,送当事人衣物,资助伤残患者、困难老人生活费、路费等,十年间花掉她近3万元工资。在她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中,当事人只有贫富之分,没有贵贱之别。厂矿车间、村屯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是她经常办案开庭的场所,主动深入群众中排忧解难。她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活动,每年协助其它组织调处纠纷200余起,任富强法庭庭长期间,辖区内几十家企业,无一起工伤保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她任庭长的茄子河区法院富强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也是全市法院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例的基层人民法庭;她本人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劳动模范等26项荣誉,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