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凛冽的寒风中,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府一楼的大厅内却洋溢欢乐的气氛,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协调市总工会、新兴区劳动监察大队、新兴区公安分局、银行,向万昌焦化百余名工人发放执行回来的工资款。望着桌上摆放的钱款,到场的工人们充满着紧张和喜悦,家里人等着拿回血汗钱欢乐过新年。
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在执行万昌焦化、万昌玻璃、贵丰化工三企业中,对三企业资产经过三次拍卖,三被执行人的全部资产由七台河宝泰隆公司以1.6亿元的价格接收。可三被执行人涉案件执行款已达4亿余元。共欠工人工资、各项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经济补偿金近1100万元。
债权人合法权益权要维护,涉民生的工人工资更是重中之重。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党组经多次研究,将万昌三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在本案的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均不能全额受偿的情况下,确保万昌的工人工资全部受偿。
经多方协调,对进入执行程序和没进入执行程序的涉职工工资问题统筹考虑,将第一期58起案件,涉及金额193万余元,由受案单位新兴区法院发放。另一部分没有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涉及工人200余人,涉案标的800余万,执行款分别拨付到新兴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市总工会组织发放。
在新年到来之际,万昌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款全部如数发放到了职工手中。接过法院的执行款,一些职工谢声不断,称“对血汗钱本来不报什么希望了,是法院帮助了我们。没有法院。家里这个年都不知怎么过。真是要感谢党,感谢法院和这些法官们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