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以强化法官释明权运用为着力点,创新思路,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释法答疑工作,保证了当事人平等透明地参与诉讼活动。年初以来,该院上诉率、发改率同比,双双下降,民事案件调撤率稳步上升。
明确释法答疑适用范围。凡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主张权利、陈述事实、意思表示不明确,或者对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理解时,承办法官须开展核实询问和法律解释等释明工作。
明确答疑要点。立案前向当事人详细解释诉讼和执行风险,推荐最佳争议解决方式,争取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庭前承办法官将释明和调解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不要盲目诉讼;庭审时重点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以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释明;判后耐心解释当事人有疑虑的问题,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对抗。
明确答疑主体。明确案件承办法官为答疑直接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庭长为督办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由案件立案法官、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分别或共同答疑。如当事人对其答疑不满意,由庭长、分管院领导负责答疑,在答疑过程中,由书记员做好详细的答疑笔录。
严格责任追究。对答疑人员未按照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释法答疑工作若干规定》要求开展释明、答疑工作,造成当事人上访、闹访和缠访等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