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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诈骗三女友十余万元 男子被判刑罚金

发布时间:2016-06-26 09:14:18


    男子冯某短短的两个月里,通过交友婚恋网站、他人介绍等方式,与3名女子谈恋爱,其间以各种手段骗取女友们钱财。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7月至9月,被告人冯某在长沙、岳阳等地,与多名年轻女孩谈恋爱为名,在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谎称自己要建房,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采用借钱等手段,骗得被害人刘某、谢某、陆某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万多元,其中现金2万多元、马自达车辆和苹果6手机各一台,价值12万多元。被告人冯某将骗得的车辆及手机销脏得款7万多元,所得赃款除案发后退还被告人陆某3800元外,其余赃款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的事实,罪名成立。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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