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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征地款赌博 村出纳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16-07-03 14:45:47


    近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就被告人申文犯挪用资金罪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其非法所得704900元返还给祁阳县白水镇赵衙里村一组。

    2013年,祁阳县白水镇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征收了祁阳县白水镇赵衙里村1组30余亩土地。2013年10月,祁阳县白水镇财政所将土地征收补偿款1109790元拨入赵衙里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经与赵衙里村1组组长申宏宝商量,时任村出纳的被告人申文于2013年10月底将上述1109790元从赵衙里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取出,并将其中1059790元存入祁阳农村商业银行私人账户。其间,被告人申文擅自多次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归个人使用,且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累计金额860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申文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代管的村组土地征收补偿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被告人申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申文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归还被挪用资金156000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申文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退赔返还给祁阳县白水镇赵衙里村一组。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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